单选题:中国一家企业拟与美国的一家公司共同出资,设立一个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。在中外双方共同草拟的合作企业章程中,就其组织机构的组成形式约定:企业设立董事会;董事会成员为5人,董事长、副董事长由美方担任,经理由中方担任;每届的任期不得超过3年,董事任期届满,委派方继续委任的,可以连任。下列选项中,你认为正确的表述是( ) A. 该章程内容合法 B. 该章程内容不合法,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,副董事长由他方担任 C. 该章程内容不合法,应当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,由中美双方共同管理该企业 D. 该章程内容不合法,每届董事的任期应不得超过2年 答案:B 解析:根据规定,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,中外合作者一方担任董事长的,副董事长由他方担任。